一、学院发展历史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是新疆大学集特色和优势于一体的文科学院。早在1924年建校时,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就设有中文学科,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茅盾、赵丹等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曾在此任教,先后涌现出徐思益、王堡等一批全国知名学者。
2000年,原中文系、历史系及中语系合并组建人文学院。为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2016年7月人文学院再次进行调整,中语系及哈萨克语言专业从人文学院分出。2019年4月,人文学院与中国语言学院合并为人文(中国语言)学院,2020年,学院更名为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学院拥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两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国语言文学进入B-档,进入该学科全国前40%行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入选国家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高峰学科”、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
二、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亮点
学院现有三个系,开设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er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汉语言四个本科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B-——中国语言文学
♦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高峰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特色品牌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土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三、教学科研团队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是我国多民族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的学术重镇,现有专任教师9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5人、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53人,具有博士学位49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8人、自治区“天池特聘”教授2人、天山学者讲座教授5人、天山学者主讲教师10余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创新团队1个、国家首批新文科建设与实践研究项目1个。拥有2个国家级平台、3个自治区科研平台,协同支撑2个国家级平台。
四、现有科研平台
♦国家级平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新疆大学)
♦国家级平台——中国文艺评论(新疆大学)基地
♦教育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
♦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硏究基地——新疆文献研究中心、新疆民汉语文翻译研究中心
♦自治区级科普基地——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科普基地
♦自治区文艺评论科研平台——新疆文艺评论基地
♦校级平台——新疆大学文化润疆研究中心
五、近年成果
近五年获批国家级项目3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含专项)4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25项。获批省部级项目50项,其中国家各部委项目20项、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5项、自治区社科联项目(党中央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5项。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在《文学评论》《民族文学研究》等权威及重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8篇,发表其他高水平论文100余篇;出版代表性学术专著25部;出版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教材19本。
六、未来发展方向
聚焦“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在新疆的传播与发展实践研究”“新疆多民族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语言文化资源与国家安全研究”三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打造学科高峰,积极服务于“一带一路”和区域经济文化建设。
七、招聘条件
♦拔尖人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在研究领域有一定建树,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和领导团队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优秀博士
海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八、基本条件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九、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稅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十、其它待遇
学校及学院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邹赞,0991-8582208
♦学院党政办:马老师,0991-8582815♦e-mail:xjdxwxy@126.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
注意: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姓名-高校人才网”
部分教学成果展示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