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的通知》(莆人社文[2023]2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1.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具有学历及相关证件);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3.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见习岗位信息
莆田市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共280个。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莆田市2023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报名+岗位对接”的形式开展,通过面试后方可正式参加见习。
(一)统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通过热线报名:0594-2200820。(热线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通过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就业见习公开报名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岗位对接:
(三)上岗见习:本批见习人员自2023年9月1日后计算上岗时间,见习时间为1—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等后续流程,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备案。见习基地在见习人员上岗1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对应属地人社部门备案。备案所需资料如下:见习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告知书》(附件2)、《见习人员花名册》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见习活动不得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四、补助标准
市级基地见习补助标准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县(区、管委会)级基地见习补助标准按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120%。(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
五、注意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起,各见习基地新招聘见习人员均需通过统一报名进行,未经统一报名的见习生不予就业见习补贴。
2.为了使就业见习单位更精准的达到人岗匹配,见习人员注册报名时务必明确见习意向单位及岗位。
3.报名人员务必牢记统一报名、岗位对接等重要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个人时间,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岗位申请或未能参加岗位对接的,将无法参加本次就业见习。
4.报名人员在统一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并在统一报名和岗位对接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岗位对接的,自行承担责任。
5.具体见习岗位信息可直接拨打各见习基地联系人咨询了解(详见附件1)。
附件:
1.莆田市2023年度第二批见习岗位征集情况20230802(1).xls
2.莆田市就业见习告知书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putian.gov.cn/zwgk/tzgg/202308/t20230804_18431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