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我市国企高质量发展服务,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高管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一、选聘职位
(一)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4名。
(二)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4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本次选聘的求职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服从公司党委领导和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有鄂州市城控集团、市昌达集团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报名参加人员,不受年龄和资格条件限制。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累计5年以上相关经济工作经历;
3.具有地市级经济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市管企业(相当正县级)高管或地市级金融机构副职以上工作经历或省级以上上述相关机构中层副职以上工作经历,省属或武汉市市属企业中层或二级单位副职以上工作经历,上述机构中层正职以上或所属二级单位(相当科级)正职以上2年相关工作经历,或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地市级以上机构具有高管或中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由鄂州市城控集团、市昌达集团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国资国企行业政策法规,熟悉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三)资格禁入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6)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
(7)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的情形。
(三)各岗位任职资格
除满足上诉条件外,结合各企业的主责主业和岗位实际情况,还各需满足文末附件1、2,各岗位对应资格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7日9:00起至2023年8月26日18: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定向报名。应聘者请登陆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ezhou.gov.cn/)下载报名表,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ezsgzw2022@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公司-报考职位”(如:张三-鄂州市城控集团-岗位(一):副总经理)。
3.报名资料:
(1)本人签名的《2023年鄂州市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扫描档及word档;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
(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pdf格式);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扫描件(pdf格式);
(6)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500字左右);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间内,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同时需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谈人员。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谈。进入面谈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全部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两张1寸照片进行现场初步审核。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对确定的意向性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五)薪酬谈判。与拟聘任人选进行薪酬谈判,确定业绩考核及薪酬标准总体框架。
(六)组织体检。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聘用。
(七)会议研究。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履行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
(一)实行职业经理人制。采用聘任制契约化管理,根据企业制定的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聘任对象签订聘任合同。根据聘任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与聘任对象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明确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实施与奖惩,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对首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可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聘期期满后续管理。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聘,考核不合格解聘。
(三)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副总经理及总师薪酬暂定50-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初审,对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电话:027-60661115;
简历投递邮箱:ezsgzw2022@126.com。
(六)本公告由鄂州市城控集团、昌达集团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鄂州市城控集团、昌达集团经理层成员
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附件1:《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副职岗位职责说明书》.docx
·附件2:《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副职岗位职责说明书》.docx
·附件3:《2023年鄂州市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5:《企业简介》.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zw.ezhou.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16_567666.html